問:不達起征點個體戶,是否需要購買稅控設備開具發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次明確不得將不達起征點的小規模納稅人納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推行范圍的通知》(稅總函〔2015〕199)第一條規定,各地國稅機關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的推行工作中,對于不達增值稅起征點的小規模納稅人,目前不得納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推行范圍。
根據上述規定,不達起征點個體戶不需要購買稅控設備開具發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再次明確不得將不達起征點的小規模納稅人納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推行范圍的通知》(稅總函〔2015〕199)第一條規定,各地國稅機關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的推行工作中,對于不達增值稅起征點的小規模納稅人,目前不得納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推行范圍。
根據上述規定,不達起征點個體戶不需要購買稅控設備開具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