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 老板丟了我一大疊收據讓我做賬,我該怎么做呢?
不要害羞,盡情提問吧!!
1在前公司只做了3個月不到,離職1年半后,這個公司才更換財務負責人,這1年半的期間如果企業有違規我是否要負責?請問要如何取消綁定企業,怎樣查詢自己名下還綁定哪些企業的財務負責人或辦稅員?
這1年半的期間如果企業有違規對你有影響,但你可以提供離職證明自己在該期間已經離職;可以在電子稅務局、微信上解綁,或到稅局辦理。
2臨時人員工資不超過3500,在報稅時要考慮繳工會經費?
工會經費與該員工工資是否超3500無關,工會經費的計稅依據是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
3企業在購買的土地上建酒店,請問什么時候可以不用再交土地使用稅?
把該土地提供給免稅單位無償使用時可以免繳;建醫院、幼兒園、老人院、學校等時可以免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布)第九條規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4小規模納稅人需要交企業所得稅嗎?
需要,只要注冊的是公司模式都需要繳企業所得稅,個體戶不需要。
5股東投入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如何入賬,涉及的增值稅該怎么樣處理
計入固定資產。如果涉及進項稅,就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6付款的時候已經把手續費做進財務費用了,現在才收到銀行的手續費發票,我該如何入賬呢?
怎么可能還要再做一筆分錄呢?那不是做了2次手續費了嗎?
把收到的手續費發票付到“付款的時候已經把手續費做進財務費用了”這筆憑證那里。
7如果同時有好幾個工程開工,那是否還要按工程項目分明細,在各工程項目名稱下再設合同成本等二,三級明細科目呢?
應該按工程項目分明細。
8將身份證借給朋友注冊公司,如果不犯法,只是掛個名做個空殼公司去報稅,就不會有什么風險,對嗎?
公司有正常證件辦公地址跟注冊地址一致報稅正常一般不會有問題,但風險還是會有的。
9請問老板給了我一疊收據讓我做賬,我該怎么做呢?
根據原始憑證-收據,逐個業務填制記賬憑證記賬。不了解的業務,向老板咨詢業務內容。
10請問股東股本實繳大于了應繳,但是后期需要為股東退回多余的部分,這種會計上應該如何處理呢?聽公司老會計說,這種多余部分要掛其他應付,然后會增加企業負債率是不是這樣呢?
是的,掛其他應付款,后期退回沖減其他應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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