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看到這里,我們可以知道目前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稅有兩種方法。
方法二: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方法二: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居民個人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年的綜合所得, 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等后,按照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規定,進行年度匯算,參考2019年匯算公式:
2019年度匯算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公益慈善事業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19年已預繳稅額
舉個例子:居民個人小劉2019年1月從單位取得2018年度全年績效獎金48000元,2019年全年工資120000元,不考慮三險一金,無其他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12000元。如何計繳個人所得稅?
(1)如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單獨計算:
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48000÷12=4000(元)
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210。
全年一次性獎應納個人所得稅=48000×10%-210=4590(元)
綜合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60000-12000)×10%-2520=2280(元)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4590+2280=6870(元)
(2)如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48000元并入2019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120000+48000-60000-12000)×10%-2520=7080(元)
提醒:因為每個人工資薪金不一樣,適用哪種方式計算出來的稅額少,要具體計算分析喔,大家要根據自己情況選擇更適合自己的方式。
同時,以下情況大家也應一同注意!
1、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3、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來源:安徽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