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0號
為促進汽車消費,支持汽車產業發展,現就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有關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二、本公告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三、本公告所稱單車價格,以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
四、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五、乘用車排量、座位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子信息或者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電子信息所載的排量、額定載客(人)數確定。
特此公告。
2022年5月31日
1.什么是車輛購置稅?
答:車輛購置稅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應稅車輛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車輛購置稅為中央稅,專用于國道、省道干線公路建設和支持地方道路建設。
2.哪些人應當繳納車輛購置稅?
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置汽車、有軌電車、汽車掛車、排氣量超過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車的單位和個人,為車輛購置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法》的規定繳納車輛購置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