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財政部黨組書記劉昆指出,將擴大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
1.健全以所得稅和財產稅為主體的直接稅體系,適當提高直接稅比重,強化稅制的累進性。
2.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適當擴大綜合所得征稅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3.深化增值稅制度改革,暢通增值稅抵扣鏈條,優化留抵退稅制度設計。
4.規范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管理。
注:1.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后計算應納稅額。
三、超實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
一次性給大家說清楚
1.基本減除費用
是最為基礎的一項生計扣除,全員適用。考慮了個人基本生活支出情況,設置定額的扣除標準,即每月5000元,一年就是60000元。
2.專項扣除
即“三險一金”(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通常在扣除個稅起征點之后,第二項需要扣除的就是三險一金。
各地區三險一金的繳納比例不同,“三險”一般由國家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繳費比例或辦法實際繳付的金額。
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并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
3.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
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每個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繼續教育:
學歷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職業繼續教育、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在取得證書當年可抵扣3600元。
3)、大病醫療:
個人支付超過15000元部分的醫藥費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額不超過60000。
4)、住房貸款利息:
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可參與個稅抵扣,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5)、住房租金:
工作城市沒有房產,可以執行住房租金抵扣。不同城市的抵扣標準不同,一般扣除標準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
6)、贍養老人
(1)獨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獨生子女每人分攤,每月可扣除≤1000/X。
4.其他扣除
5.公益性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