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健身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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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情世界杯,燃情盛夏,XX健身會所與您共享強悍與激情!
世界杯期間新入會的會員,會費立減1000元!
那么問題來了——
對于銷售折扣,要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增值稅
該健身會所以降低應稅服務的價格的方式進行促銷,屬于折扣銷售。在銷售服務開具發票時,將價款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以折扣后的價款為銷售額,如果未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則以價款為銷售額,不得扣減折扣額。
政策法律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
企業采取銷售折扣促銷的,直接可以按折扣后的銷售額申報納稅。
政策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
某家電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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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隊奪冠,我們退全款!
活動規則:
XX國家足球隊在2018年世界杯奪冠,本店將退還消費者在指定時間內購買相關產品的全款。
企業將產品無償贈予消費者,
要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
對于企業無償贈予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作視同銷售處理
”
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 )第四條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企業所得稅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
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和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和提供勞務,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根據國稅函〔2008〕828號《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規定,其中:
第二條,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一)用于市場推廣或銷售;
(二)用于交際應酬;
(三)用于職工獎勵或福利;
(四)用于股息分配;
(五)用于對外捐贈;
(六)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0號)規定,其中:
二、企業移送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
企業發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處置資產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28號)第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另有規定外,應按照被移送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